咸宁七十年历史回顾与总结
徐赐甲
鄂南是光荣的革命老区,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为湘鄂赣革命根据地、湘鄂赣边抗日民主根据地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国家独立、民族解放、人民幸福作出了重大牺牲和重要贡献。1949年5月,鄂南解放,广大人民群众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实施新民主主义建国纲领后,向社会主义制度过渡,探索社会主义建设道路,进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回顾鄂南近70年的历史,总结成绩和经验,对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咸宁建成中国中部“绿心”和国际生态城市,与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一、咸宁近七十年的发展和改革开放成就
1、建立与巩固人民政权
解放后,鄂南人民在党和政府领导下,一边医治战争创伤,重建家园,一边开展剿匪反特反霸、镇压反革命、支持抗美援朝、平抑物价的斗争,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稳定了市场和社会秩序,保卫和巩固了新生的人民政权。1949年6月至1951年底,鄂南六县共剿匪4397人,击毙匪首45人,争取投诚3100人,俘虏匪首90余人、惯匪47人,缴获各类枪支4289支,其他武器2300件,子弹8万余发。从1950年11月开始,鄂南六县根据上级指示又开展了一场大规模的镇压反革命运动,至1953年胜利结束,共捕获各类反革命分子数千人,依法对首犯、要犯进行了审判,对各反动会道门、帮会予以取缔。平抑物价则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1949年5月31日,银元黑市价550元,到6月17日涨至2850元。6月开始,鄂南六县根据省政府部署,先后建立人民银行,大量收兑银元、黄金,扩大人民币在市场上的流通,形成县级人民币市场,市场物价趋于稳定。
2、进行深入广泛的社会改革
鄂南土地改革从1950年秋开始,到1952年基本结束,改变了生产关系,解放了生产力,使人民实现了政治和经济上翻身解放。同时,进行了城镇民主改革。组织工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参与社会管理。进行工商业和各行各业的民主改革,保护人民权益,提高人民政治地位。没收了官僚资本,逐步建立起国营经济体系。鄂南各县对官僚资本经营的工厂(场)、矿山及其他资本全部没收为国有,如蒲圻羊楼洞茶场、麻土坡煤矿等;对官僚资本在各县经营的商店、仓库等没收后,各县都建立了国营贸易公司、国营商店或合作社;对接管的船舶、码头则组建成搬运公司或搬运站。贯彻新婚姻法,废除包办、买卖婚姻,实行婚姻自主、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和儿童合法权益。严肃禁止卖淫嫖娼、贩卖烟土、赌博等恶习,社会风清气正。
3、建立民主政治制度
为适应人民民主法制建设需要,各县先后组建了公安局、司法科(后改为司法局)、法院、检察署(后改为检察院),四个部门依照法律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在普选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之前,政协全体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鄂南六县于1950年1至9月先后召开了由各界代表参加的人民代表会议,使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在我区建立起来。各县工会、农会、共青团、妇女工作委员会等人民团体先后建立。1954年、1955年,我区各县先后召开了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使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我区得以确立。所有这些,使民主政治得到充分体现,人民的政治热情得到充分发挥。
4、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制度
土改完成后,为解决生产资料不足、一家一户的生产力落后等问题,各县在自发自愿的基础上组织了大量临时性、季节性、工种互换性以及少数常年性等各种形式的互助组,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1953年,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各地农业生产互助合作得到发展,鄂南六县建立了土地入股的初级农业合作社,并向高级农业合作化发展,于1956年完成了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高级社取消了土地报酬,社员私有的土地转为集体所有,与初级社有根本区别。同时,对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也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手工业者最初也是自愿组织互助合作社,于1956年底完成合作化。资本主义工商业即在外国资本和官僚资本的压抑下生存和发展的民族资本。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对官僚资本采取没收的政策,对民族资本实行利用、限制和改造的政策,最终把民族资本改造成为社会主义经济。鄂南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工作始于1954年,于1956年底完成,通过和平赎买方式,收购私营企业,实行公私合营,改变企业的生产关系。总之,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标志着我区形成了社会主义公有制度,开始了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
5、制订实施第一个五年计划
1953年开始,鄂南六县实施第一个五年计划(1953—1957),其基本指导思想是:集中力量发展工业,相应地发展农业、商业和交通运输业,保证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提高人民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水平。经过广大干部群众的努力奋斗,战胜1954年特大洪水,鄂南六县提前完成第一个五年计划经济发展任务。工业总产值达到4354万元,比1952年增长93.3%;农业生产总值达到31823万元,比1952年增长21.3%;建国前所建公路绝大多数得到恢复和改善,新修公路140余公里,港口、码头、车站得到整治建设,货物吞吐量提高几倍;其他各项社会事业都有可喜成绩。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五年计划对鄂南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6、探索社会主义建设道路
生产资料公有和计划经济是当时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标志之一,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实施和向社会主义过渡完成之后,党加大了对社会主义建设的探索。1956年,鄂南六县先后召党的第一次代表大会,议题之一就是讨论通过1956至1957年国民经济发展规划。1958年,鄂南同全国一样,开展了全民大办钢铁运动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两个运动互相影响,导致国民经济比例严重失调、自然资源严重破坏、社会财富巨大浪费、基本建设规模膨胀、投资效益差,人民生活陷入困境。1960年至1965年,党对国民经济实行了以“调整、巩固、充实、提高”为方针的全面调整,形势好转。1965年6月,咸宁专区成立(后改地区,1999年改市)。1966年5月,延续10年之久的“文化大革命”爆发,并演变成内乱。随着“文革”的持续开展,咸宁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文革”的认识逐渐发生变化,努力排除“左”的干扰,不再盲从,自发抵制,努力工作、生产。因此,这一时期,咸宁仍有诸多成就。1958年,富水、陆水两座大型水库上马,此后的水利热持续20多年,不少水利工程至今仍然发挥着重要作用。1949年鄂南6县只有工业企业50家,1965年447家,1978年发展到982家;1949年工业总产值仅764万元,1965年6215万元,1978年增长到4.5967亿元,地区与各县初步形成了工业体系。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得到提升,农业科技得到应用推广,交通运输、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各方面都有较快发展。
7、开展“揭批查”运动与拨乱反正
1976年10月,“四人帮”被粉碎,全区上下开展肃清“四人帮”流毒、帮派体系的“揭批查”运动。同年12月,地委召开地直揭批“四人帮”反党集团滔天罪行大会,地委领导带头揭发批判“四人帮”及其伸向湖北的黑手插手地、县,破坏工农业生产和建设事业,阴谋篡党夺权的滔天罪行。全区各县共组织了6500多人的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工作队下到农村,揭批“四人帮”,深入开展党的基本路线教育,把“四人帮”搞乱了的思想意识和经济社会秩序恢复过来。到1977年底,全区“揭批查”运动基本结束。全区揭发出与“四人帮”簒党夺权阴谋活动有牵连的人共1035人,逮捕法办12人,拘留审查13人,隔离审查3人。1978年11月,根据上级指示,撤销地区革命委员会,成立地区行政公署;1980年、1981年,各县先后召开人民代表大会,成立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撤销各县革命委员会。1981年,全区各县撤销区级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成立区级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和镇人民政府。1984年,撤销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成立区公所和区级镇,区下辖乡人民政府。同时,开展平反冤、假、错案工作,落实党的各项政策,开展真理标准大讨论。1979年1月11日,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地主、富农分子摘帽问题和地、富子女成分问题的决定》。各县按照中央指示,除极少数坚持反动立场的以外,凡是多年来遵守政府法令,老实劳动,不做坏事的地主、富农分子以及反革命分子、坏分子,一律摘掉帽子,给予农村人民公社社员待遇,地主、富农家庭出身的社员的子女的家庭出身一律为社员。
8、实行党的工作重点转移与进行全面改革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党的工作重点向经济建设转移的决定,并在十一届六中全会上通过了《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彻底否定了“文化大革命”。咸宁从此走上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正确道路。咸宁改革从农村开始,以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突破口,建立、完善了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双层经营责任制,农民生活水平大幅提升,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农业现代化在部分地方基本实现。流通领域经济改革打破了条条框框的束缚,活跃了市场,搞活了经济,丰富了生活。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经过艰苦创业,由小变大,由弱到强,通过深化改革,取得巨大成就。
政治体制改革也在探索中不断前进、完善,进行了政企分开、减政放权、优化服务等一系列改革,打造高效廉洁政府,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有力地推动了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总之,我市经济、政治、社会各项制度改革都取得了可喜成效,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在我市形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我市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前景。
9、逐步扩大对外合作与交流
对外开放是我市发展的另一个动力源。1985年,我市对外开放起步,初期以港台地区为主,后扩展到日本、德国、韩国等国家与地区,吸引外商资金、技术、人才。2013至2016年,我市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与俄罗斯彼尔姆边疆区昆古尔市,白俄罗斯盐城市,法国苏玳市、奥贝维利耶市,意大利卡西诺市,匈牙利威莱士艾及哈兹市,加拿大皮克灵市,韩国义王市、太白市,土耳其布尔萨省,苏里南帕拉省等11个地方结成友好城市,推进经贸、科技、教育、文化、卫生、旅游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让咸宁有更多机会了解世界,也让世界有更多机会了解咸宁,实现了合作双赢。各县市区也与外国缔结了友好城市,开展交流与合作。
10、大力推进四个文明建设
党的十八大以来,咸宁贯彻落实党中央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精神,四个文明建设取得新成就。市委书记丁小强在市五次党代会上的报告全面总结了2012年至2016年成绩。
物质文明建设成果:综合实力稳步提升。近5年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7%,迈入“千亿俱乐部”。固定资产投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是2011年的2.58倍、2.39倍、1.82倍、1.73倍、1.97倍,发展质效优于全省平均水平。农产品加工产值765亿元,农业总产值年均增长5.4%。一批重大工业项目建成投产,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0.7%。旅游总收入比2011年翻一番,旅游经济指标迈入全省第一方阵。获得中国驰名商标17件、国家地理标志商标15件。城乡建设统筹推进。制定实施全域新型城镇化总体规划,中心城区、咸宁高新区、县市城区面貌一新,“香城泉都”城市品牌驰誉中外,一批美丽宜居乡村相继建成。大广、咸通、咸黄、嘉通等高速公路建成通车,城际铁路在全省率先开通,中心城区外环全线贯通,高速公路县县畅通,嘉鱼、赤壁长江大桥加快建设,“中三角”枢纽地位初步形成。发展动能日益强劲。五年实际利用外资65072万美元,创新推出一批金融产品,设立香城产业引导基金,启动贺胜金融小镇建设,26项科技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高新技术企业总数突破150家,与岳阳、九江、安庆达成《咸宁共识》,通平修次区域合作上升为国家战略。民生福祉不断改善。城镇新增就业23.4万人,转移农村劳动力16.9万人。社会保险综合参保率98.6%,精准扶贫脱贫成效显著,贫困发生率降至10.97%。提前实现义务教育县域基本均衡,教育信息化应用“咸宁模式”成为全国范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村级卫生室标准化实现全覆盖,计生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平安创建深入推进,重点人群管理服务创新成为全国品牌,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荣获中国城市管理进步奖。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加强,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精神文明建设成果:“感动咸宁”“最美系列”人物评选凝聚强大社会正能量,“一五一十”工程入选中宣部宣传思想工作案例。做好意识形态领域工作,高标准推进“云上咸宁”移动新媒体平台建设,主流思想舆论不断壮大。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扎实推进,8个村列入全国首批“传统村落保护名录”。文化惠民工程深入实施,“两馆一站”累计服务群众400万人次。文艺创作更加繁荣,咸宁被授予‘中国汉族民间叙事长歌之乡”。成功举办首届市运会和咸宁国际温泉马拉松赛,连续举办国际温泉文化旅游节,“香城大舞台”成为全省优秀文化品牌。
政治文明建设成果:民主法治得到深化。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地方立法工作扎实开展。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协商民主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爱国统一战线发展壮大,工青妇等群团组织作用积极发挥。民族宗教、外事侨务、港澳和对台工作取得新成效,国防动员和民兵预备役工作取得新进展。依法行政有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走在全省前列。司法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党的建设全面加强。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管党治党力度不断加大。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员党性观念、宗旨意识和纪律规矩意识明显增强。“主题党日+”活动得到中组部肯定,在全国推广。从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1147起,“四风”顽症得到有效遏制。严厉惩治腐败,查处违纪党员干部3469人、移送司法机关241人,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明显成效。
生态文明建设成果:主体功能区和生态红线保护规划加快实施,通城、通山被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全市森林覆盖率49.47%,城市绿化覆盖率38.9%,先后荣获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生态环境综合指数居全省前列。
近两年,全市上下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筹推进“五位一体”建设,坚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进一步发展。
二、咸宁七十年历史的经验与启示
建国近70年,由于种种原因,我们党也走过弯路。例如,在反右派斗争扩大化中,鄂南六县共有900余名中小学教师被划为“右派分子”。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咸宁也放了“亩产4万斤粮”、“亩产皮棉1000斤以上”、“亩产苎麻1000斤以上”的卫星。咸宁还提出“铁水奔流赛长江,力争日产超万斤”的口号,大办钢铁,伐木炼铁,使森林资源、生态环境受到严重破坏,人力和物资、资金受到极大损失。村村吃食堂,吃饭不要钱,跑步进入共产主义,搞穷过渡。在“文化大革命”运动中,咸宁六县造反派相继夺权,抢走县委、人民委员会(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印章,张贴散发夺权公告,党、政、军、团机构瘫痪,等等。
研究改革开放前和改革开放后两个不同时期的历史,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有改革开放前和改革开放后两个历史时期,这是两个相互联系又有重大区别的时期,但本质上都是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探索。”“对改革开放前的历史时期要正确评价,不能用改革开放后的历史时期否定改革开放前的历史时期,也不能用改革开放前的历史时期否定改革开放后的历史时期。”(《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第27、28页,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编印,2017年1月)全面回顾咸宁近70年的历史,尤其是认真总结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成果,可以得到不少有益的启示,从而更加坚定加快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信心。
1、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习近平总书记深刻地指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党的十九大报告科学地总结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人民革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代表者。中国共产党即使犯过一些错误,有些甚至是严重的错误,但是,能够依靠自身的力量纠正错误,是值得信赖和依靠的党,无数的历史事实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广大人民群众应该相信党、依靠党、紧跟党。咸宁各级党组织应积极贯彻党的十九大“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精神,把自身建设好,带领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把咸宁建设好、发展好。
2、必须坚持群众路线。广大的人民群众是推动历史前进的真正动力。古代是这样,近现代的革命斗争、社会主义建设探索、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也雄辩地证明了这一点。依靠人民群众,党的事业就会发展进步;脱离群众,放弃群众,背离人民群众的意愿,损害甚至于侵犯人民群众的利益,党的事业就难以成功,就会受到损失,就会走弯路。咸宁各级党组织、政府要把自己的理想、宗旨、奋斗目标转化为广大人民的自觉行动,带领广大人民团结奋斗,实现共同的奋斗目标,与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3、必须坚持统筹推进“五位一体”建设。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的政治路线。和平年代,什么时候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就会发展顺利;反之,如果以阶级斗争为纲,经济社会发展就会受到严重影响、挫折。要集精会神抓经济,一心一意谋发展,不为外部环境所干扰。历史发展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赋予了我党新的历史使命,这就是统筹推进“五位一体”建设,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努力奋斗。
4、必须发扬“四种精神”。即实事求是精神、敢为人先精神、奉献牺牲精神、艰苦创业精神。“四种精神”是咸宁人民在革命战争年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伟大征程中表现出来的最本质的特征。实事求是是最根本的,不调查、不研究,不从实际出发,只凭主观意志,就会摔跟头。同样,不敢担当,畏葸不前,甘为人后,没有奉献牺牲、艰苦创业精神,跟不上时代前进的步伐,也会被历史淘汰。要正视咸宁发展不够的客观现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谋划好、发展好咸宁,不断推动事业成功、社会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