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大革命”作为一种特殊的政治运动要与“文革”的十年的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区分开来。在“文革”的十年中,咸宁地区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包括部队官兵,对“左”的错误和林彪、江青两个集团进行了各种形式的斗争,从来没有动摇过对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事业的坚定信念;许多党员干部包括部队官兵遭受严重的打击和迫害,但顾全大局,忍辱负重;许多同志身处逆境,仍然尽力维护社会稳定,坚持生产和工作。正是由于党内外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抵制和抗争,使“文化大革命”的破坏程度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某些领域仍然取得了一些成就。
第一节“文化大革命”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破坏
一、国民经济“三五”、“四五”计划的严重损失
1966年至1975年是国民经济的第三和第四个五年计划时期。咸宁地区这两个五年计划的编制和执行,都受到“文化大革命”的严重影响。1965年,咸宁专区成立。为适应开展有计划的大规模经济建设的要求,咸宁专员公署计划委员会于8月10日成立。
2建区以来,全区对农业生产计划管理一直非常重视,“三五”计划时期(1966—1970年)编制了发展农业生产的“三五”规划(草案)和咸宁地区农业机械化规划(草案)。这时期,全区一方面贯彻执行“以农业为基础、工业为主导”的发展国民经济总方针,大力发展农业和支农工业产品,建设了一些大、中、小型水利工程;另一方面,根据毛泽东提出的“备战、备荒、为人民”的指示精神,大规模地进行“小三线”建设,修建沟通各县公路、战备公路及桥梁工程,并建设从武汉市搬迁来的部分工厂,在咸宁、阳新建立了武汉市工业区,调整了全区工业布局。尽管如此,“文化大革命”对全区“三五”、“四五”计划仍造成了严重损失。
“三五”时期,在“以粮为纲”、“农业学大寨”的形势下,农业生产受到高度重视,全区狠抓以排灌为中心的农电、农田水利建设,力争粮棉油早日上纲要。因农业生产各项计划指标定得过高,全区除粮食播种面积基本完成计划外,其余各项计划指标均未完成。其中:农业总产值282406万元(1980年不变价),仅完成当时计划的77.8%;粮食总产量4894635吨,仅完成计划的91.9%;油料产量60860吨,仅完成计划的65%。
“三五”时期,工业生产贯彻“备战备荒”的战略方针,计划立足于战争,地方工业以支援农业、支援三线建设为中心,相应地发展轻工、手工业。1969年,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影响,连完整的正式年度计划也未形成,经济运行处于失控状态。这期间,全区工业发展速度仅为6.7%。
“三五”期间,全区交通运输建设以温泉为中心进行规划和建设。重点建设以温泉为中心的主骨架公路,加强修建战备公路。由于“文化大革命”开始,计划管理削弱,加之国家建设资金紧张,有限的资金又不能及时到位,致使“三五”交通计划未能在预期内完成,这些项目断断续续拖了一段时间才建成。
“四五”计划时期(1971—1975年),全区编制了国民经济发展的第四个五年计划。“四五”计划总的指导思想是继续抓备战、备荒和继续贯彻“以农业为基础、工业为主导”的发展国民经济总方针。
“四五”时期农业计划的具体任务是,加速改变山区面貌,全区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并做到粮、棉、油、猪上“纲要”。“四五”时期,全区完成农业总产值为351930万元(1980年不变价),粮食总产量6249460吨,占计划的96.9%;油料总产量79830吨,占计划的75.6%。这时期,因计划指标偏高,加之“文化大革命”的影响,全区除少数农作物播种面积和产量完成计划外,农业总产值、粮棉油产量等主要指标均未完成计划,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的设想也成了一句空话。
“四五”时期工业计划围绕和适应国家三线建设、全区学遵化、发展“五小”企业来进行。在主要产品产量上,发电、原煤和合成氨两年未完成生产计划,机制纸五年均未完成生产计划。
“四五”交通建设,主要是普及公社公路,延伸发展主要支线公路。这期间交通建设虽采取了以公社自办为主,国家给予适当补助的民办公助政策,但交通建设发展缓慢。
+2“三五”、“四五”时期,因处在“文化大革命”运动期间,工农业生产和各方面工作都难以正常进行,“三五”时期工农业总产值年均增长5.6%,其中农业总产值增长4.5%,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长6.7%。“三五”计划的执行结果,虽然大大改变了全区工业布局和山区交通条件,但由于“小三线”建设步伐过急,投资分配过于集中,形成布局突变,带来了一些不良后果,造成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浪费。而“四五”计划指标偏高,全区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均未完成计划。“四五”时期全区工农业总产值年均增长6.3%,其中农业总产值年均增长4.9%,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长7.7%。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影响,这时期全区国民经济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农业生产极不稳定,燃料、动力、材料严重不足。
“文化大革命”对“三五”、“四五”时期经济领域的冲击,除造成工业、农业、交通严重损失外,对其他经济工作也带来了重大损失。在水利建设上,由于勘测设计跟不上,造成一些工程返工浪费和中途下马;有的工程在质量上留下隐患,长期带病运行;在负担政策上,把一些本应由国家负担的工程,也交群众自办,加重了群众负担。“文化大革命”中,邮电发展与地方经济形成相互制约的局面,一方面,由于地方经济的贫困落后,影响了邮电通信的建设,另一方面,邮电通信滞后,也影响了地方经济的发展。全区的城市建设仅限于住宅和厂房,处于单位的自然建设时期,城市房屋多为平房,居民住房普遍紧张;街道基本保持解放初期的原貌,路面窄,路质差;公共交通刚刚起步;自来水用者廖廖无几。银行、电力、商业等在“文化大革命”中遭受损失。
二、社会发展的严重破坏
“文化大革命”对社会发展的破坏相当严重。党的领导受到削弱,工作部门几乎瘫痪。在组织工作方面,1966年6月,成立中共咸宁地委“文化革命小组”。一个以“破四旧、立四新”和批判“三家村”的运动首先在全区学校、机关和厂矿企业展开。党的八届十一中全会后,咸宁地区各种名目的群众性组织出现,以“红卫兵”冠名的学生组织开始所谓的“革命大串连”,以“大字报、大辩论”形式出现的大批判浪潮掀起,广大干部、群众被卷入派别争斗,一部分领导干部被当作“走资派”、“当权派”遭到批判斗争。1967年1月后,夺权之风愈演愈烈,地直机关及各县的造反派组织秘密串连,全区揪斗面越来越大,所有机构先后被夺权,各级党政组织完全陷入瘫痪状态。在纪检工作方面,1965年8月,中共湖北省委批准设立省委监察委员会驻咸宁地委监察组。1967年2月,由于受“文化大革命”的冲击,监察组瘫痪,党员的党纪处理改由地区革命委员会政工组办理。直到1973年2月,才在地委组织部内设监察科,履行党的监察职能。纪检监察工作极不规范。在宣传工作方面,“十年文革”中,在“左”的思想控制下,大搞形式主义,开展了一系列的“批资”、“批修”、“批林批孔”等运动,造成人们思想上的混乱,正面的思想宣传工作几乎是一片空白。在政法工作方面,1967年初,受“文化大革命”冲击,政法机构陷入瘫痪。1968年春,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湖北省咸宁军分区对政法和公安机关实行军事管制。由于“左”的错误思想的影响,对“公、检、法”实行全面改造,贯彻执行中央“公安6条”,造成一批冤、假、错案。在统战工作方面,受“文化大革命”冲击较大,全区统战工作陷入停顿。
“文化大革命”严重地阻碍了社会事业的发展。“文革”中,文化事业的主要任务是以阶级斗争为纲,突出政治。歌剧团不能正常演出;电影公司陆续接到影片“关、停、批”的通知,直至全部封存;新华书店一批有学术价值的著作、科技书籍等被列为“封资修”和“毒草”遭到封存、报废、销毁;一批剧目和名老艺人、艺术骨干受到冲击和批斗,艺术创作随之停止,服装、道具也被砸烂;文化馆成为重点冲击对象,文化设施破坏严重;农村俱乐部、乡剧团解散,俱乐部逐渐被政治夜校取代。教育事业在十年内乱中受到严重破坏。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遭到削弱,全区教育系统的领导机构陷入瘫痪;教师队伍受到严重摧残,教师外流严重,许多教师遭到批判,丢掉业务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教学工作秩序全部打乱,教师无法正常教学,学生无法正常上课,教育质量下降,人才青黄不接。“文化大革命”中,卫生工作遭到严重破坏,卫生技术人员受到冲击,医疗技术停滞不前,某些疾病的疫情出现反复和回升,整个卫生事业的发展失去了机遇。“文化大革命”十年浩劫,使全区科技队伍受到严重摧残,全区科技队伍无论是数量还是水平都处于相对落后的状态,特别是工业、农业等国民经济部门的科技人员严重不足,科技队伍的整体水平相当低,中、高级科技人员数量极少,35岁以下的科技人员不到科技人员总数的20%,出现了严重的青黄不接问题,制约了经济的发展。广播、电视事业机构发展速度极慢,有线广播的发展受到干扰和破坏,无线广播和无线电视处于一片空白之中;报业发展相当低速。从“文化大革命”开始的1966年至1971年,计划生育工作无法开展,刚刚建立起来的计划生育机构,在新成立的各级革委会中被撤销。在派性、无政府主义等错误思潮的干扰下,各项计划生育工作不能正常进行。这个时期人口自然增长率年均为27.06‰,6年中,全区净增人口40多万人,形成第二次人口出生高峰期。
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受到了“文化大革命”的摧残。1965年10月,咸宁专区成立后,设立了湖北省总工会咸宁专区办事处。“文化大革命”初期,专区工会瘫痪。1974年3月,咸宁专区工会撤销,成立咸宁地区工会筹备小组。直到“文化大革命”结束后的1979年3月,才成立湖北省总工会咸宁地区办事处。“文革”中,工会处于一种无序的动荡之中。1966年8月后,随着咸宁地区各种群众性组织出现,以“红卫兵”冠名的学生组织开始所谓的“革命大串连”,以“大字报、大辩论”形式出现的大批判浪潮掀起,广大青年群众被卷入派别斗争,全区团的工作基本瘫痪。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刚刚步入正轨的妇女工作遭到挫折,专区妇联处于瘫痪状态,全区妇女工作举步维艰。
第二节“文化大革命”十年某些领域取得的成就
一、以工业为主的经济建设和重点工程建设
1965年,咸宁专区成立时,全区工业以农产品加工为主,主要有农机修造、纺织、造纸、五金制品、粮油加工、竹木加工等行业,生产规模较小,属劳动密集型工业;地属企业尚属空白。随后,相继办起了地区农机厂、地区化工厂、地区农机大修厂、地区机床厂、地区焦化厂、地区磷肥厂、地区铝厂、地区工程机械厂等地区直属企业。1969年至1971年,在当时国家政策指导下,掀起了兴办小化肥、小煤炭热潮,陆续建成蒲圻煤炭矿务局、咸宁地区矿山机械厂等24家煤炭企业(其中县办煤矿18家)、咸宁县化肥厂、蒲圻县化肥厂、嘉鱼县化肥厂、通山县化肥厂等6家化肥企业。1970年7月,地区革委会召开全区拖拉机、汽车会战誓师大会,全区200余家企业干部、工人代表参加了会议,同时举办新产品展览,全区展出农用汽车、车床、拖拉机、插秧机等新产品3492项。9月下旬,地区农机厂试制的东方红—12型和20型拖拉机参加了省里的盛大国庆游行。1972年至1976年,咸宁地委抓住国家进行“三线”建设机遇,积极发展区内“五小”工业,全区小水泥、小造纸、小水电、小化工、小矿山等一批企业纷纷建成投产。
1967年至1970年,全区工业战线广大职工,抵制“左”倾错误,坚守生产岗位,工业生产开始出现回升势头。1971年至1976年,全区工业深入开展学大庆活动,工业生产慢慢步入正轨。在工业学大庆上,中共咸宁地委及各县县委和厂矿企业党组织,层层召开动员大会、经验交流会、总结评比会,广泛深入地开展工业学大庆的群众运动,发扬大庆工人阶级“大干社会主义有理,大干社会主义有功,大干社会主义光荣,大干了还要大干”的革命精神,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大搞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大力发展基础工业和支农产品。全区以地区农机厂为龙头,组织手扶拖拉机生产会战,批量生产手扶拖拉机;通山县柴油机厂大搞革新挖潜,批量生产柴油机;崇阳县组织技术攻关,自己设计生产插秧机;地区机床厂试制成功大型轴流泵,支援农村抗旱排渍。在此期间,国家在蒲圻投资建立了大型企业蒲圻纺织厂;湖北省和武汉市在鄂南建立了咸宁、阳新工业区,先后兴建了电机厂、煤机厂、自行车厂、碳素厂、液压件厂、工具厂等企业。地直和各县也先后建成一批中小型化肥厂、化工厂、水泥厂、造纸厂、农机厂、钢铁厂和煤矿。1966年和1969年先后投产的富水电厂、 陆水电站对咸宁电网的形成和发展提供了支撑点。1972年以后,全区小水电进入水轮机发展时期,“谁建、谁管、谁所有”,兴建了一批中小型电站,使全区工业生产能力大大提高。1972年至1975年,是全区工业生产恢复发展较快的四年,工业总产值增长1倍多。
这期间,各县工业也得到一定发展。蒲圻县先后兴建了水泥厂、化肥厂、造纸厂等一批骨干企业,使工业生产初具规模。阳新县“大打矿山”之仗,兴建了鸡笼山、欧阳山、赵景湾、大林山、牛头山等铜矿,以及七约山煤矿和银山锰铁矿。1970年兴建起武汉阳新工业区,使阳新工业提升了档次。通山县大兴工业,大搞技术革新,先后兴建水泥厂、造纸厂、化肥厂、磷肥厂、印刷厂等一大批中小企业;开发了大茶园、文化尖、水獭、老虎槽、甘港、潘山等煤矿和乌岩铁矿;在柴油机、铸胶机、造纸技术、矿用灯泡等项目技术革新上填补了空白。通城县大力加强小水电建设,到1976年底,全县建成小水电站77处,装机量比1965年增加230倍,发电量比1970年增加161倍,被誉为“鄂南明珠县”。崇阳县本着“围绕农业办工业,办好工业为农业”的指导思想,确立以小机械、小煤炭、小水泥、小水电、小化肥为崇阳发展工业的方向,克服困难,就地取材,充分利用本地资源,建立了一批“五小”企业。鄂城县从1966年到1975年,先后办起了县化肥厂、八一钢铁厂、气门挺杆厂、碾米砂辊厂、异型轧钢厂等一批中、小型工业企业,工业实力得到增强。咸宁县工业得到较快发展,1966年至1976年,省地及武汉相继在温泉、永安两地建起机械、轻纺、建材、食品等工业企业20余家。该县兴建了竹木工艺厂、化肥厂、浮泉酒厂、钉丝厂、粮食机械厂、服装厂、水泥厂、钢厂、橡胶厂等。嘉鱼县在“文革”动乱的前6年,工业生产受挫,速度明显下降,后4年经过全县人民的努力,先后建成了砖瓦、水泥、造纸、船舶制造、化学肥料等一批骨干企业,为遏制全县工业大滑坡起到了积极作用。武昌县依托武汉市和咸宁地区发展工业,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二、以水利建设为基础的农业建设和社队企业的发展
从1966年至1976年,全区人民顶住“四人帮”的干扰破坏,狠抓农业基础建设,开展了“治山、治水、治土”的“三治”活动。在农业学大寨中,中共咸宁地委将贯彻落实毛泽东、党中央关于“全党动手,大办农业”和“农业学大寨”运动紧密结合起来。地委每年都要从地、县直机关抽调一批干部,组成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工作队,深入农村社、队,同基层干部和群众一起,学习大寨人战天斗地、艰苦创业的革命精神。地委和地区革委会领导成员则实行机关轮流值班(主持全面工作的主要领导人不参加值班),其余大部分时间和精力用于住点带县,实行面对面领导。地委每年召开一次地、县、区、社四级(1974年撤区并社后为三级)干部会议,总结、交流农业学大寨的经验,表彰先进,鼓舞干劲。地、县委领导成员还深入山区、库区的社、队蹲点,多次召开山区农业学大寨会议,总结、交流不同地区农业学大寨的经验,实行分类指导。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在农业学大寨的推动下,全区水利建设迅猛发展。在丘陵山区,先后建成了青山、王英、蔡贤、云溪、小青山、小杨桥、石门塘等7座大中型水库和一批小型水库。同时大搞灌区建设,先后建成阳武灌区、陆水灌区、三湖连江灌区、青山灌区、南川灌区、云龙阁灌区、石雨塘灌区等7个10万亩以上灌区和10个万亩以上灌区。从1973年开始,由单一治水转向治水与办电相结合,先后建成百丈潭梯级、云溪梯级、青山梯级、九宫梯级、海源梯级、淦河梯级、黄龙梯级等7处梯级电站和一批小水电站。
为了减轻平原湖区的洪涝灾害损失,中共咸宁地委和有关县委,重点抓了加固堤防和湖区治理。阳新县富河上游每年来水量大,下游农田常遭水灾。中共阳新县委带领广大干部群众,发扬艰苦创业精神,组织实施“上蓄、中围、下排”的治理方案。从1975年起,组织10万劳动大军,大干苦干3个冬春,筑起了60公里长的富河大堤,使上游来水束水入河,逼水入江,并同时兴建了富池电排站,装机10×1600千瓦,使富河下游24万亩农田提高了保收率,并消灭血吸虫钉螺面积7万多亩。由嘉鱼、蒲圻、咸宁3县共同受益的西凉湖地区,原来湖水要流经金水河,经武昌金水闸入江,由于流程远,加上河道淤积,湖区常年渍涝成灾。1971年,嘉鱼县建成余码头大闸,排水量800立方米每秒;1975年建成余码头泵站,装机2台,1976年安机5台,共装机7×800千瓦,同时开挖了一条长9公里的余码河,使西凉湖水就近入江,大大减轻了西凉湖地区的涝灾。此外,还兴建了海口、八角坳电排站和37处单机155千瓦的排水泵站,开挖新河道120余公里,开挖和疏竣深沟大渠800多公里,初步形成了湖网格局,改善了湖区的排渍条件。
社队企业在60年代末和70年代初、中期有了一定发展。60年代末,全区相当一部分社队办起了农机农具、竹木加工为主的企业;以林场、茶场为主的种植业;以渔业、牧业为主的养殖业;以采煤、采石为主的采矿业;以贸易、餐饮为主的服务业。社队企业发展到1089家,从业人员13420人,年产值1428万元。进入70年代,在国务院北方农业农机会议精神鼓舞下,全区社队企业起步加快,不仅门类增多,而且规模增大,先后不仅上了一批诸如咸宁双溪麻纺厂这样的投资上百万元的项目,而且小煤窑、小造纸、小化工、小水电、小钢铁等小型企业几乎同时兴起。这一时期社队所兴起的企业大多是资源型、加工型、劳动密集型,产品也大多是传统型,这对当时还没有开放的市场是基本适应的,产品销路畅,经济效益好,企业不仅解决了农民的就业问题,而且使社队和农民得到了比从事农业生产更多的实惠,社队与农民办企业积极性空前高涨,大有方兴未艾之势。社队企业每年以较多的积累回报社会,兴办社会事业,同时以工补农,反哺农业,使企业、社会、农业相得益彰。1975年10月,毛泽东为社队企业题词“伟大的光明灿烂的希望就在这里”。这既是对社队企业的充分肯定,又是对发展社队企业强有力的号召。从此,社队企业被列入“正册”。1976年,全区各级社队企业主管部门设立,各县轻工业局将所属公司以下347家企业转交社队企业管理部门管理,社队企业管理部门在着力履行“指导、管理、监督、协调、服务”的行政职能的同时,主动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反映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为社队企业的发展作出了较大的贡献。到1976年后,全区兴办各类社队企业1.05万家,从业人员12.6万人,年产值1.6241亿元。
由于农业学大寨的推动和水利条件的改善,加之社队企业的异军突起,全区农业迅速得到恢复发展。1972年至1975年,全区农业总产值增长20.2%;粮食产量增长19.4%;油料、棉花、苎麻、水果等作物产量均有较大幅度增长。
三、交通运输业的发展和其他各项建设
咸宁专区成立以前,鄂南地区内只有武全(武昌至全家源)、武界(武昌至界上)这两条主要过境省际干线。 咸宁地区的建立,使地委、专署所在地温泉成为全区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原有公路难以适应新的政区建设的需要。因此从1965年开始,咸宁地区的交通建设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公路建设在“文化大革命”中艰难地发展。
以温泉为中心建设主骨架公路。1965年9月以后,交通公路部门围绕建设以温泉为中心的公路主骨架,集中力量完成了19条,计570余公里的公路勘测摸底工作,制订了公路建设规划和计划,并始终坚持以这些计划为蓝本,进行主骨架公路交通建设,并于“文化大革命”期间陆续完成。在这期间,先后修通大塘山至贾家源、楠林桥至贾家源、麦市至南岭、苏家坊至路口、朱家湾至潘家湾、横沟桥至沿镇、横沟桥至温泉、温泉至永安新线以及战备公路肖星公路、官石公路与温随公路等10多条(段)公路。这些主干线公路与其他主要支线(县公路)共同构成全区公路主骨架,在经济建设中发挥着主要作用,同时也促进了支线公路网的发展、完善。
普及支线公路,充实支线网络。为适应发展山区经济的需要,各级党委和交通部门将社、队公路纳入建设规划和目标,并结合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纷纷制定扶持政策,推动社、队公路大发展。到“文化大革命”结束,全区所有公社几乎都通公路。与此同时,主要支线公路也得到延伸和发展。先后修通了通山县城至黄沙、至大畈,沙龙河至铜鼓包,嘉鱼县城至陆溪口,红光至牌洲等主要支线公路。这些“县路”、“社路”和干线公路一起构成了咸宁地区公路网络。
改造与新建并举,实现桥梁永久化。1965年5月,中共湖北省委“麻城会议”决定大打木桥消灭战后,建设永久性桥梁提到各级交通部门的重要工作日程上来,得到了各级党委的高度重视。咸宁地区从1966年开始,进行大规模的桥梁改造与新建。经过各级党委和交通公路部门的努力,1967年六七月间,大部分桥梁工程完成。1966年至1967年,全区实际修建永久性桥梁总长4350米,超出了计划目标,约占“文化大革命”时期桥梁总数的40%。其中,大型永久性桥梁主要有大型双曲桥梁蒲圻大桥、深基础桥新街大桥、特大型单拱石挂桥通山新桥大桥、西河二号大桥等。桥梁实现永久化,使长期以来全区无永久性桥梁、临时桥梁占主导地位的状况得到彻底改观,公路面貌发生了明显变化。
改善公路路况,提高路面质量。咸宁专区成立后,交通部门把改善路面质量提上了重要工作日程,并于70年代前期开始铺筑渣油路面,使干线和主要支线公路技术等级得到明显提高,为全面实施公路技术改造,实现公路进档升级打下了基础。从1965年咸宁专区渣油路面建设开始以来,1973年至1979年形成全区渣油路面建设的第一个高潮。1965年,咸宁县在城关镇街道试验建设了少量的渣油路面;1968年至1969年,又在温泉、永安西街续建渣油路面5.1公里。1969年10月,咸宁地区革命委员会编制了1970年至1975年的全区渣油路面建设规划,1973年,全区渣油路面工作会议召开,咸宁地区的油路建设进入第一个兴盛时期。按照“先干线公路,后支线公路;先交通量大的公路,后交通量小的公路,山区和线型不好的路要缓行”的原则,在1973年后至“文化大革命”结束,全区渣油路面里程平均每年递增96.6公里。
公路交通建设的发展,带来了运输业的便利和发展,全区客运和货运业不断发展进步,从肩挑背驮,到以车代步,运输能力大大提升,方便了人员和物资流动。随着交通运输业的发展,其他各项建设也有一定的进步和发展。当然,工业、农业、交通运输业和其他社会事业的进步和发展,决不是“文化大革命”的成果,而恰恰相反,如果没有“文化大革命”,咸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会取得更大的成就。
第三节“文化大革命”中建设于咸宁的几个重大项目
一、咸宁、阳新工业区的建设
1966年至1976年,由于咸宁地区已经建立,工业发展意识不断增强,发展条件已经基本具备,发展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发展方向初见端倪,同时,这10年间,又经历了“三五”、“四五”两个五年计划时期,为全区经济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虽然这一时期,正值“文化大革命”十年内乱,全国在政治上陷入混乱,经济发展遭到严重破坏。但由于在全区开展了工业学大庆活动,抓住了国家进行三线建设,积极扶植地方发展“五小”工业的机遇,工业经济在抗争中艰难前进,为咸宁工业的快速发展创造了条件。
在这一期间,国家在鄂南建立了大型企业蒲圻纺织总厂、湖北煤矿机械厂等;湖北省和武汉市在鄂南建立了咸宁工业区,先后兴建了电机厂、自行车厂、液压件厂、工具厂、食品厂、碳素厂等一批中、小型企业。咸宁地、县的“五小企业”也蓬勃兴起,机械厂、化工厂、化肥厂、塑料厂等一大批企业纷纷建起。至此,咸宁工业的基本骨架初步形成,工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份额上升到四分之一。
1970年,湖北省和武汉市在鄂南又兴建起了阳新工业区,建起了农药厂、化肥厂、邮电部电话设备厂(五三六厂)、咸宁富池磷肥厂。这些工业企业建成生产,使阳新的工业产值由1965年的949万元,增加到了1976年的4495万元。
湖北煤矿机械厂是国家为战备需要,由张家口煤机厂部分搬迁到湖北咸宁的。1970年10月开始建厂,1974年试生产13型刮板运输机20台,1975年开始成批量生产。到1976年,全厂拥有职工近千人,工业建筑总面积30810平方米,职工宿舍及生活福利设施29385平方米,初步形成生产能力。
湖北第二电机厂又名湖北变压器厂,是咸宁工业区中规模较大的一个企业。该厂前身属湖北电机厂,1969年至1970年,湖北电机厂以迁至咸宁的变压器车间为基础,在咸宁建成生产100万千伏安变压器规模工厂。1970年3月正式破土动工。1971年将湖北电机厂规划生产的大电机部分迁至咸宁与在建的变压器车间合并,工厂更名为湖北电机分厂,隶属湖北电机厂。1972年5月和1973年5月,变压器、电机生产线相继投产,并于1973年10月正式与湖北电机厂分离,更名为湖北咸宁电机厂,1974年8月又更名为湖北第二电机厂。该厂是湖北省最大的变压器制造厂,占地面积2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拥有固定资产原值2490万元。
阳新工业区内的咸宁地区磷肥厂,位于阳新县富池镇境内,始建于1971年秋,1972年秋投产时生产规模为块煤生产硫酸500吨。1974年8月,开始隶属于咸宁地区管辖,1976年2月确定为县(处)级单位,行政上设立了四科两室,并开始形成年产0.5万吨硫酸和3万吨普钙的能力,被列为咸宁地区“五程促一程”的工程之一。
“文化大革命”后期和改革开放前期,武汉工业区咸宁和阳新地域布点企业大部分搬迁回汉,留下来的少量企业关、停、并、转,使本不坚实的工业基础大大削弱,从而对咸宁地区工业造成严重冲击,带来了全区工业起步晚,块头小,产业链条残缺,协调性差,发展滞后的局面。
二、湖北蒲圻纺织总厂的建设
1969年8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党委为改善部队装备,组织建设“2348”工程(即湖北蒲圻纺织总厂)。同年11月,将湖北咸宁蒲圻县境内的中南化工厂筹建处(亦属三线工程)接收,筹建合成石油化工纺织联合企业,定名为“2348”工程第二筹建处。下设6个大队。一大队筹建纺织厂;二大队筹建人造毛皮厂(后因总厂下放地方停建);三大队筹建丝绸厂;四大队筹建针织厂;五大队筹建机修厂(后改为机械厂,现为印染厂);六大队筹建水、电、气工程。生产方向是涤纶织布、锦纶织绸、锦纶针织、晴纶、人造毛皮等军需物资。
1970年6月,二处自备铁路专用线破土动工。10月,涤纶纺织厂和水、电、气工程相继破土动工。12月机修厂开始兴建。1971年2月,二处自备铁路专用线顺利接轨通车。3月,丝绸厂、针织厂也先后开山放炮,着手兴建。当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将“2348”工程指挥部变更为化工生产管理局,代号为后字二七七部队。6月,涤纶纺织厂安装完毕,试车成功。同月,“2348”工程二处被编入全军化工厂序列,更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三一一零工厂。12月,涤纶纺织厂工程全部完工,正式投入生产。
1973年4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将三一一零工厂改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蒲圻纺织总厂,确定为地(师)级单位。一大队变更为三五五二工厂,三大队为三五五三工厂,四大队为三五五四工厂,五大队为三六一六工厂。5月,总后党委给湖北省委关于蒲圻纺织总厂党的领导关系移交地方的函中,明确蒲纺总厂为地(师)级单位。同年6月中旬,机修厂基本建成,并开始小型生产。12月,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将原属总后勤部管理的岳阳化工生产管理局及其所属工厂、单位成建制地全部交给地方,由燃化部和轻工部负责接收,并分别下放湖南省和湖北省革命委员会代管。1975年3月,总厂正式移交,定名为湖北蒲圻纺织总厂,成为湖北省轻工业局直属工厂。生产方向改为军需民用,以民用为主。将所属工厂也更名。三五五二工厂更名为东风纺织厂,三五五三工厂为向阳丝织厂,三五五四工厂为红旗针织厂,三六一六工厂为胜利机械厂。
湖北蒲圻纺织总厂移交地方后的最初几年,主要进行工程收尾和改造。1978年,针织厂建成投产,同时纺织、针织、机械已基本形成了生产能力。为了解决原有单一的军品生产结构,适应民用生产的需要,1979年1月筹资7000多万元,对各工厂的生产工艺设备进行了成龙配套的改造。当年拥有400台缝纫机的服装厂开始兴建。8月,为解决电力不足而筹建的热电厂破土动工。1980年2月与香港溢达公司开展补偿贸易。5月,湖北省政府将蒲圻纺织总厂所属工厂名称更换,去掉了“东风”、“向阳”、“红旗”、“胜利”等名称,服装厂更名为针织二厂。这一时期,生产、经营处于最佳时期,经济效益显著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