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史工作,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党史工作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湖北实施、推进“五个湖北”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制定本规划。
一、党史工作历史回顾
“十二五”时期,在中央和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党史部门和广大党史工作者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史工作的意见》(中发〔2010〕10号)、《中共湖北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史工作的意见》(鄂发〔2010〕23号文件)文件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主动作为,圆满完成了各项党史工作任务,取得了显著的工作成绩。
(一)正史编写稳步推进
全面开展和稳步推进地方党史基本著作(以下简称正史)编写出版工作。省委党史研究室完成《中国共产党湖北历史》(第二卷)编写出版,全面启动《中国共产党湖北历史》(第三卷)编写工作。16个市(州)完成正史第一卷编写出版,11个市(州)完成正史第二卷编写出版,5个市(州)启动正史第三卷编写工作。49个县(市、区)完成正史第一卷编写出版,31个县(市、区)完成正史第二卷编写出版,部分县(市、区)启动正史第三卷编写工作。
(二)专题研究深入开展
全省完成66个新时期专题研究课题,编写出版《湖北改革开放实录》第一辑和第二辑。《中国共产党湖北早期组织》《抗日战争时期湖北人口伤亡和财产损失》(A卷本)等重要研究项目完成出版。市(州)和县(市、区)党史部门编写出版党史专著81部。编年研究、专门史研究、人物研究和资政研究积极开展,成果显著。
(三)资料征编不断加强
省委党史研究室编撰出版《中共湖北省组织史资料》(第四、五卷)、《新四军五师·前中原军区历史资料丛书·电报部分》《构建中部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从湖北省第九次党代会到第十次党代会》。在资料征集的基础上,各地编辑出版了一批资料编研成果。推进党史资料征集系统平台、管理系统平台、信息服务平台建设。
(四)学习教育广泛开展
省委党史研究室联合有关部门,在全国率先下发《关于在全省党员、干部、群众和青少年中开展中共党史学习教育的通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组织编写党史知识普及读本《红色荆楚》系列丛书。推动党史“六进”工作。2014-2015年,全省开发党史宣讲主题248个,宣讲1640场次,开展党史纪念活动154场次,开展党史研讨活动45次。
(五)媒体宣传效果提升
积极利用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加强党史宣传。从2013年开始,连续三年在《湖北日报》发表5篇整版理论宣传文章。精心打造党史宣传月活动。2015年湖北党史网进入全国第一方阵。《党史天地》成为全国发行量最大的党史期刊。全省党史部门开通党史网站54个,利用新兴媒体开展党史宣传活动的党史部门达到16个,拍摄党史影视音像作品42部,进一步丰富和创新党史宣传阵地建设。
(六)纪念活动有声有色
参与完成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等重大活动的组织工作。组织完成韩先楚、秦基伟、陈锡联、张体学等重要党史人物诞辰纪念活动。深化革命遗址普查资料的保护和利用,积极推进红色旅游。“十二五”时期,各地开展重要党史纪念活动154次,建成党史场馆基地107个,保护利用党史遗址遗迹195个。
(七)队伍建设得到加强
持续加强党史干部队伍建设。通过开发党史队伍潜力、提高党史队伍能力和激发党史队伍活力,促进党史事业科学发展。充分发挥党史学会等社会团体的作用,扩大党史工作领域,形成党史工作合力。“十二五”时期,举办全省性综合业务培训班和专业培训班9次,党史队伍综合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
(八)工作条件得到改善
2015年,市(州)单设机构5个,史志合一机构7个,三合一机构5个。县(市、区)党史部门96个,其中单设机构9个,史志合一机构55个,三合一机构31个,其它类型1个。工作经费得到保障。2015年市(州)和县(市、区)党史部门经费总额达5072.8万元。
“十二五”时期,全省党史工作成绩显著,形成了一批有质量、有影响的党史成果。在2013年和2015年全国党史部门优秀成果评选表彰中,我省有22项成果受到中央党史研究室的表彰,在全国名列前茅。
二、党史工作总体部署
“十三五”时期,是全省党史工作科学发展的黄金机遇期,要抢抓发展机遇,坚定发展信心,锐意进取,全面推进党史事业科学发展。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史姓党的原则,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主线,以加强党史研究为根本,以加强党史学习宣传为手段,以加强党史队伍建设为关键,以加强机关建设为保障,以史鉴今、资政育人,全面做好党史工作。着力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上做出新贡献,着力在党史研究上实现新突破,着力在党史育人上取得新成效,着力在党史队伍建设上开创新局面,着力在机关建设上实现新发展,努力实现“十三五”时期党史工作的发展目标,把党史资源大省建设成为党史资政育人的强省,为“五个湖北”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主要目标
全面推进党史工作强省建设,实现党史编研成果丰硕,党史宣传教育成效显著,党史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党史队伍素质提升,党史部门保障有力,系统整体合力增强,党史工作综合实力进入全国前列。
——正史编写出版工作不断进位。省、市、县三级党史基本著作编写出版工作,全面达到中央和省委的要求。省级党史部门完成《中国共产党湖北历史》(第三卷)编写出版;市级党史部门完成正史第二卷、第三卷编写出版;县级党史部门完成正史第一卷编写出版,70%的县完成第二卷编写出版,50%的县完成第三卷初稿。全省正史编写出版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专题研究成果质量不断提高。坚持“一突出、两跟进”精神,加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专题研究,继续深化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史专题研究,省和市级党史部门每年开展专题研究至少2个专题。加强党史资政研究,全面组织编写当年《湖北党史大事》和地方党史大事记,为党委、政府治国理政提供高质量资政参考。
——资料征编服务能力不断增强。积极推进资料征编,省、市、县三级完成组织史资料第六卷编纂出版。强化重大党史事件、重要党史人物档案资料、口述资料、回忆录的征集。积极开展党史资料信息化平台建设,完善服务社会的党史资料服务体系。省级党史部门完成党史资料信息化平台建设,市、县两级党史部门积极推进重要党史资料数字化。
——党史学习教育体系不断完善。把党员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重点,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坚持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党史宣讲团宣讲,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纳入重要课程的三位一体教育体系,推动党史学习教育体系建设。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工作大局,开发党史宣讲主题,满足党史学习的社会需求。
——党史宣传阵地建设不断巩固。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统筹组织多种形式的党史宣传工作,普及党史知识。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等媒介,大力宣传党的历史。加强党史网站建设,实现全省市级党史部门网站全覆盖,60%的县级党史部门建成门户网站。加快“两微一端”平台建设。
——党史纪念活动效果不断提升。按照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组织好重要党史事件和重要党史人物纪念活动,深入挖掘和大力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统筹协调、突出重点、严格管理,有重点地做好湖北重要党史事件和人物纪念活动。深化革命遗址普查成果保护和利用,推进党史纪念场馆建设,借助“互联网+”,开展网上党史馆建设工程。
——党史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加强党史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培养。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选任干部,加大对中青年人才的培养选拔力度,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坚持科研立室,以项目带队伍,培养和打造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结构合理、富有开拓精神的党史工作队伍。建立健全积极有效的激励竞争机制。
——党史部门工作条件不断优化。积极改善并切实保障党史部门工作条件,确保党史工作正常开展。稳定保障党史部门经费,党史工作经费列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加强基础设施、图书资料、档案建设,配备必要的工作设备和器材,实现办公信息化和自动化。
(三)发展理念
坚持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和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作为党史工作的引领和基本遵循,贯彻落实到各项党史工作之中,体现在党史工作的各环节和全过程,不断开创党史工作发展的新境界。
1.坚持创新发展的理念。把创新作为引领党史工作发展的第一动力,摆在党史工作发展的核心位置,贯穿和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更新思想观念,拓宽工作视野,拓展研究领域,健全体制机制,创新方法手段,使党史工作更好地把握规律性、富有创造性,不断提高党史工作的质量和效益。
2.坚持协调发展的理念。正确把握和处理好履行研究部门职能与履行工作部门职能的关系,聚焦主业、补齐短板、协调推进,统筹做好各项党史工作。牢牢抓住党史工作具有根本性、长期性、基础性的工作,着力在深化党史研究、加强党史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党史资料征编这三项重点工作上取得新突破,推进党史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3.坚持绿色发展的理念。坚持“党史姓党”,履行好职责、发挥好优势,守好意识形态领域党史这块重要阵地,营造积极健康、清新明朗的党史舆论环境和社会文化生态。牢牢掌握党史舆论的话语权和主动权,积极开展反对历史虚无主义的斗争。坚持从实际出发,科学规划,统筹安排,改进作风,强化管理,提高党史工作科学化水平。
4.坚持开放发展的理念。强化开放意识,坚持“开门办史”,主动请进来、走出去,扩大内外交流,动员组织各方面力量,建立全方位开放的“大党史”工作格局,推动党史工作不断向前发展。加强同其他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理论方法的沟通融汇、吸收借鉴,开展对党的历史的跨学科研究,不断提高党史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5.坚持共享发展的理念。加大党史研究成果转化力度,充分发挥以史鉴今、资政育人重要作用,把党的历史中蕴含的丰富经验和智慧、优良传统和作风,记载好、梳理好、研究好、总结好、呈现好,以精品力作和各种有效方式,为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学习党史知识、运用党史经验,修好党史这门必修课,提供优质服务,让全社会共享党史工作成果。
三、党史资政重点工作
统筹推进党史研究的各项工作,突出重点,彰显特色,继承创新,合理布局,争取在地方党史基本著作、专题研究、编年研究、人物研究、资料征编等方面形成多形式多层次、富有湖北特色、具有历史借鉴和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
(一)编写出版地方正史
1.省级党史部门正史编写。积极推进《中国共产党湖北历史》(第三卷)编写工作,2020年完成编写出版工作。修订出版《中国共产党湖北历史》(第一卷)。编写《中国共产党在湖北100年》(简史)。争取在2020年形成《中国共产党湖北历史》第一、二、三卷配套整装的湖北地方党史核心基本著作,向建党100周年献礼。
2.市级党史部门正史编写。加紧开展和协调推进地方正史编写工作。2018年年底,市级党史部门全部完成正史第一卷、第二卷的编写出版工作。全面启动开展第三卷的编写工作。“十三五”末,力争市级党史部门全部完成第三卷的编写出版工作。
3.县级党史部门正史编写。努力推进地方正史编写工作。“十三五”末,力争全省县(市、区)党史部门完成第一卷的编写出版工作,力争70%县(市、区)党史部门完成第二卷的编写出版工作,力争50%的县(市、区)党史部门完成第三卷初稿,县域经济发展较好的县(市、区)完成第三卷的出版工作。
(二)开展地方编年研究
1.省级党史部门编年研究。修订出版《中国共产党湖北历史大事记》(1919——1949)、《中国共产党湖北历史大事记》(1949——1978),编写出版《中国共产党湖北历史大事记》(1978——2020)。编写《中国共产党在湖北100年大事记》。力争在2020年形成历史时期贯通、内容充实完备的编年大事记基本系列丛书,向建党100周年献礼。继续编写年度《湖北党史大事》。
2.市级党史部门编年研究。市(州)党史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编写革命、建设、改革时期的大事记,为党史研究提供基本线索和主要脉络。各地要把编写年度党史大事作为体现“一突出、两跟进”代表性工程和主要载体,积极开展年度党史大事的编写工作,将此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鼓励编撰地方党委年度执政实录、执政要览。
3.县级党史部门编年研究。县(市、区)党史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编写革命、建设、改革时期的大事记,积极开展年度党史大事的编写工作。
(三)开展党史专题研究
1.重点加强改革时期专题研究。省级党史部门继续组织编撰《湖北改革开放实录》系列丛书,每年编写一辑,形成系列整装性成果,带动全省各级党史部门的新时期党史专题研究。市(州)党史部门应积极组织开展本地《改革开放实录》课题研究编写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县级党史部门开展《改革开放实录》课题研究编写工作。
2.认真做好建设时期专题研究。省级党史部门组织开展《湖北的三线建设》《20世纪60年代湖北国民经济调整》《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湖北党史专题研究集》等课题研究,出版相关专著。市(州)、县(市、区)党史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具有地方特色和现实意义的专题研究。
3.继续深化革命时期专题研究。省级党史部门与有关省市和单位合作,组织开展《中共中央在武汉》《图说长征·红二方面军卷》《图说长征·红二十五军卷) 》《湘鄂赣苏区史》等专题研究,出版相关专著。市(州)、县(市、区)党史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深入挖掘党史红色资源优势,开展专题研究。
4.不断加强重要党史人物研究。加强和深化在湖北活动实践和湖北籍重要党史人物研究,做好党和国家领导人在湖北研究工作。组织开展李先念、董必武、张体学等湖北重要党史人物研究,有计划有步骤地编写湖北重要党史人物传记。省委党史研究室组织编写出版《张体学纪念文集》《张体学传》。
(四)做好党史资料征编
1.做好组织史资料征集编纂工作。坚持“广征、核准、精编、严审”的原则,真实记录中国共产党在湖北的组织系统沿革变化情况,组织编纂出版《中国共产党湖北省组织史资料》(第六卷)。全省各级党史部门要抓紧抓好组织史资料的编纂工作,按照全省的工作进度,整体推进组织史资料的编纂出版工作。
2.做好党的文献资料征编工作。继续征集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党史资料,重点开展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党史资料征集工作。广泛征集党和国家领导人在湖北活动的资料,征集整理湖北重大建设重要工程的决策和建设资料。有计划编辑具有史料价值的文献选编、资料丛书等成果,形成湖北党史基础性的重要资料文库。
3.加大口述历史资料征集力度。征集湖北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时期领导干部、重大事件的亲历者和知情人的口述资料,特别是开展湖北改革开放时期领导干部和重大事件亲历者的口述资料征集工作。征集领导干部及社会人士个人留存的党史资料。有序推进湖北口述历史资料编辑工作。注重图片、音像、实物资料的征集工作。
4.开展党史资料信息平台建设。推进湖北党史资料基础数据库建设。省级党史部门完成本级重要党史资料的数字化任务和党史资料信息平台建设。市(州)、县(市、区)党史部门积极向省级党史部门提供地方正史、重大专题等重要党史资料,共同推进党史资料信息平台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市(州)党史部门建设党史资料信息平台。
四、党史育人重点工作
充分发挥党史资源优势,积极转化党史成果,创新工作方法手段,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扩大党史宣传,组织重大纪念活动,保护利用革命遗址,扎实有效地开展党史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扩大社会影响。
(一)广泛开展党史教育
1.明确工作重点。把党员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重点,推动各级党组织每年在理论中心组安排一次党史学习,在干部讲坛中有计划地安排党史专题讲座。推动党史部门在中小学建立党史学习教育联系制度。“十三五”期间,全省市(州)党史部门要建立一至二个青少年党史学习教育联系点,三分之一的县(市、区)建立青少年党史学习教育联络制度。
2.编写学习教材。组织编写适合领导干部、党员、群众、大中小学生等不同对象阅读的党史学习教材和普及读物。省委党史研究室编写出版党史普及读物《红色荆楚》系列丛书。各地党史部门要充分挖掘本地党史资源,积极组织编写有地方特色的党史学习教材和普及读物。
3.组织党史宣讲。省级党史部门建立一支湖北党史宣讲队伍,开发一批理论联系实际的宣讲选题。市级党史部门组织3至5人左右的宣讲队伍,县级党史部门要培养1至2名党史宣讲员,开发有地方特色的宣讲主题,满足党史学习的社会需求。对社会认可、反响强烈的成熟教案,推荐进入网站、党校、干部在线,打造党史宣讲品牌。
(二)不断扩大党史宣传
1.抓好网站建设。把湖北党史网建成全省党史工作的信息发布平台、成果展示平台和宣传教育平台,全国党史系统的一流网站和知名品牌。进一步做强做大市(州)党史网站,尚未开通党史网站的尽快建成。“十三五”期间,实现全省市级党史部门网站全覆盖,60%的县级党史部门建设门户网站。各级党史网站要加强合作,资源共享,健全信息上报制度。
2.做好媒体宣传。省委党史研究室继续与湖北日报合作,开辟《荆楚红色经典》专栏,党史宣传月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围绕重大事件和重要纪念活动,组织撰写发表理论宣传文章。进一步办好《党史天地》和《地方革命史研究》杂志。各地党史部门要结合重要历史事件和重要节点,利用各种宣传媒体,积极开展党史宣传。
3.创新宣传方式。拓展党史宣传教育渠道和形式,扩大党史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加强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党史,参与制作或组织拍摄党史题材的影视作品,运用报告会、座谈会、知识竞赛、宣讲、读书、展览等活动,推动党史教育进基层。加快“两微一端”平台建设。“十三五”期间,省委党史研究室开展网上党史馆建设。武汉、宜昌、襄阳和党史资源丰富的市(州),有条件的县(市、区)积极推进网上党史馆建设。
(三)认真组织纪念活动
1. 做好重要事件纪念活动。2016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中原突围胜利70周年;2017年是八七会议召开90周年,中国抗日战争全面爆发80周年,刘邓大军挺进大别山70周年;2018年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40周年;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各级党史部门要抓住时机,通过编撰相关图书、撰写纪念宣传文章和学术研究文章、召开座谈会、开展主题活动、举办展览、拍摄影视片等形式,认真做好纪念活动。
2.做好重要人物纪念活动。按照中央和省委的统一安排,省委党史研究室重点组织我省已故党和国家领导同志诞辰纪念活动。2016年,组织承办好纪念刘华清同志诞辰100周年座谈会。通过网上开辟纪念专栏、发表纪念文章、编辑纪念文集和著作等形式,纪念重要革命先烈和著名党史人物。各地要认真筹划,突出重点,分级负责,加强管理,严格执行中央有关规定。
3.做好重要节日纪念活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我们党肩负的历史重任。全省各级党史部门要以迎接纪念建党100周年为重点,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及早谋划,敢于担当,全方位做好纪念活动的准备工作。
(四)做好红色遗址利用
1.建立党史教育基地。省委党史研究室开展湖北省中共党史教育基地命名与挂牌工作,充分发挥革命遗址和纪念场馆在党史宣传方面的重要作用。市(州)党史部门和党史资源丰富的县(市、区),要遴选一批革命遗址和纪念设施,建立党史宣传教育基地。
2.参与红色旅游开发。参与做好以武汉为中心的中共中央机关旧址群、以幕阜山为中心的湘鄂赣根据地旧址群、以大别山为中心的鄂豫皖根据地旧址群、以长江流域为中心的湘鄂西根据地旧址群、以汉水流域为中心的新四军第五师和刘邓大军革命旧址群的红色旅游资源开发工作,在规划设计、内容布展、服务讲解等方面审查把关,提供支持。推动全省红色旅游事业健康发展。
3.编写红色旅游指南。省委党史研究室与省旅游局合作,编写《湖北红色旅游指南》,把红色人文景观和绿色自然景观结合起来,合理规划红色旅游线路,为红色旅游宣传党史提供权威性的图文并茂的教材。
五、党史工作保障措施
进一步加强对党史工作的领导,加强理论武装,培养和建设高素质的党史干部队伍。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建立健全有利于党史工作科学发展的激励竞争机制,加强科学管理,形成党史工作合力,增强党史工作的活力,推进党史系统整体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
1.落实党委领导工作制度。各级党委要把党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党史工作的领导,建立党委常委会研究党史工作制度,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党史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党史工作,加强对党史重大课题、重大活动的指导,协调解决党史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2.健全党史部门工作机构。党史部门既是党史研究部门,又是各级党委主管党史业务的工作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党史工作机构建设,党史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要与其有效履行职能、顺利开展工作的要求相适应。有条件的市(州)可单独设立党史工作部门,已合并的党史工作机构,要有足够的人员从事党史工作。
3.改善党史部门工作条件。建立健全党史工作保障机制,确保党史工作正常开展。切实保障党史部门工作经费,党史工作经费列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逐步增加。合理安排和切实保障基本党史著作、重大党史活动、专题研究、宣传教育等专项经费。加强基础设施和图书资料、档案建设,加强办公信息化和自动化建设。
(二)加强队伍建设
1.充实党史专业队伍。按照德才兼备原则和专业要求,配齐配强各级党史部门的领导班子和专业人员。积极协调,保障全省党史专业队伍的相对稳定。建立健全党史专业人员录用绿色通道,促进党史专业人员的学历结构、年龄结构和专业结构明显改善。
2.提高队伍业务水平。建立和完善党史部门干部教育、培养、交流和使用制度。有计划地选派业务骨干到党校、干部学院进行培训,适时组织、安排党史干部进行学习考察、专题调研和挂职锻炼。定期举办全省党史干部培训班,根据业务需要,适时举办各类专题培训班。加强年轻业务干部的培训教育,重点培养一批青年业务骨干和党史学科带头人。
3.打造专业研究团队。倡导研究为本、科研立室,积极培养党史专业研究团队。建立湖北党史系统学术带头人遴选和培养制度。抓好人才梯队建设,把人才培养与学科建设结合起来,形成结构合理的学术梯队。坚持开展机关党史讲坛,每年由省委党史研究室组织主办学术报告会和学习讲座活动5次以上。
(三)加强指导协调
1.坚持开门办史。广泛动员和利用社会有关方面力量,形成党史工作合力。加强与党校、行政学院、高等学校、社会科学、档案、文博、军队等系统党史工作者的联系、交流和合作。充分发挥离退休老同志关心和参与党史工作的积极性。加强党史信息员、党史联络员和党史宣讲团建设。建立健全全省党史工作力量统筹机制,共同开展重大党史课题研究和组织党史宣传教育活动。
2. 加强业务指导。每年召开全省党史研究室主任会议,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党史工作的指示精神。定期举办全省党史干部培训班,提高各级党史干部的综合素质。加强调查研究,总结推广经验,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做好重大课题的组织协调,促进系统内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加强对省中共党史学会、省中共党史人物研究会、省新四军研究会和董必武思想研究会的管理和指导,充分发挥学术团体在党史研究和党史宣传等工作中的作用。
3.加强工作考核。建立全省党史工作发展考核评价体系。综合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党史资源分布状况、党史工作发展基础因素,科学制定细化量化的考核目标,试行对市(州)党史部门年度工作目标管理情况实施考核评分,在全省党史部门通报考评结果,并以适当形式通报市(州)党委。各市(州)要采取适当形式,加强对辖区党史工作考核。通过建立激励竞争的考核评价机制,形成党史系统科学发展的正确导向,提高全系统整体工作水平。
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
201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