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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纂乡镇(村)志的思考与建议
2020-01-09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乡村振兴战略讲话中提出“五个振兴”科学论断,其中文化振兴是目标之一,共同构成乡村振兴的美好蓝图。“加强修史修志”已明确写入国家十三五规划,意味着编修乡镇(村)志将成为乡村文化振兴的重要措施之一

一、编纂乡镇(村)志的现实意义

(一)乡镇(村)志的发展过程及必要性。新编志书编纂出版以来,虽然国家仅规定省、市、县(市、区)三级修志,但乡镇志的编修也很普遍,特别是在经济比较发达的沿海地区。县(市、区)志记述地域范围内的自然和社会、历史与现状,对于乡镇一级的记述内容只能概括,乡镇的地域范围小,因此乡镇志所记述的内容多是微观的、具体的。此外,乡镇志作为我国行政区划中最基层的单位,往往会在县志中被一笔带过,不能反映出各乡镇的不同特色,不能全面发挥方志在“存史、资政、教化”的作用。乡镇志书可以填补一些地区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资料空白,客观地记述改革开放以来这一时期乡镇的发展全貌,弥补乡镇文化在主流文化中地位的缺失,正是当前乡镇志书编修的意义所在。

(二)乡镇(村)志编纂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编纂一部乡镇(村)志,实际上等于对中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做了一次深刻的调查研究和个案分析。乡镇(村)志编纂是农村文化建设工程的一种比较好方式,研究农村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深化改革的情况下出现的新问题,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能动作用。方志事业的发展史看,方志事业发展是伴随着社会发展而发展的,尤其与经济社会发展联系紧密“盛世修志”为修志提供了物质条件人们在物质生活改善之后,也激发了对文化生活需求特别是与人们生活贴近的传统文化、地方文化。当前农村的深刻变革,让广大农民深刻感受到新时代带来的巨大变化,为乡志提供了可记的史实,激发了他们盛世修志的愿,因此,修志事业向乡村纵深发展便成为历史发展的必然。

(三)乡镇(村)志是新时代留住乡愁的新模式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一部地方志书就是一方水土人和事的记载。地方志作为国家深厚的文化软实力之一,在中华传统文化中,自成一脉,是中华民族特有的文化基因。近二十年来,由于经济社会的发展,造成了全国有近百万的自然村落消失,各村落所蕴含的历史文化信息逐步消失,因此做好乡镇(村)志工作刻不容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城镇化建设要依托现有山水脉络等独特风光,让城市融入大自然,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而乡镇(村)志正是留住乡愁的重要途径,乡镇(村)志作为推动农业农村文化基础事业,推动乡镇文化建设都能起到重要作用。历史和现实证明,乡镇(村)志在教化人心、文化传承、民族信仰等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动力。因此通过乡镇(村)志编纂,把一份份的乡愁留给后世,为世人的乡愁在志书中找到归宿,是一项资政辅治、教化当代的大事。习近平总书记在地方任职期间十分重视地方志作用,每到一地都要借阅当地的地方志,以了解地历史和现状,为决策施政提供参考。

二、全市乡镇(村)志基本情况

修志事业是长期性的事业,需要扎实做好日常基础性工作。根据《地方志工作条例》《湖北省地方志工作规定》,结合我市两级二轮修志结束,开展乡镇志编纂工作是全市修志工作延伸的必然要求。咸宁市政府已于2015年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地方志工作的实施意见》(咸政办发[2015]11号)文件,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下发《关于全面开展全市乡镇(街道)、村志编纂工作的通知》(咸志编[2015]2号)明确要求全市乡镇(街道)、村志编纂的目标是,2015年启动2023年前全部完成出版任务。

近几年来,在市地方志机构动员、督促和指导下,各地积极筹备,多措并举,全力推进,取得了初步成效:截止目前,全已出版乡镇26部,已在编纂的乡镇21部。但是,目前的编纂进度与兄弟市州比还相对滞后,离目标任务还有较大差距。主要困难和问题是:一是修志意识不强。多数基础领导干部习惯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工作理念,更多关注工作硬指标,而修志属于文化工程,体现的是软实力,媒体和社会舆论关注较少,加之编纂时间跨度较长、耗费精力较多、成果显现较慢,难以让基层干部提高修志意识。二是修志责任难落实。乡镇村志编纂的责任主体在乡镇,史志部门负责指导、督查。然而,基层行政工作繁杂,普遍不愿在乡镇村志编纂上耗费更多精力。同时,存在“等、拖、赖”等错误思想,工作责任难以落实。三是修志经费难保障。编纂出版一部乡镇志经费大约需要20万元,志大约需要近10万。这些编纂经费均不属财政预算范围,需要乡镇)两级自筹,而乡镇)工作经费本身都有较大缺口。四是修志人才奇缺。修志是一项专业性、系统性、技术性要求较高的工作,修志人员不仅要有较深厚的文化功底,而且还要较熟悉乡情民情。乡镇)的编修人员的主要依靠当地退休干部、退休教师中有精力、有热情、有一定专业能力的人来做,导致编纂队伍能力、水平、精力等方面参差不齐,编纂质量也难以得到有效保证。

三、推进乡镇(村)志编纂工作的意见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镇志编纂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又容易被忽视的文化工程。各级领导(特别是县市区领导)应高度重视乡镇志编纂工作,使乡镇志编纂工作切实做到“一纳入、八到位”(地方志工作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各级政府工作任务中,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机构到位、编制到位、经费到位、设施到位、规划到位、工作到位)的要求,因地制宜、稳妥推进。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史志机构组织实施、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上下联动、各方支持,科学规划、分步实施,县委、县政府需要积极营造浓厚的史志工作氛围,市史志机构要从大局上对乡镇志编修工作督促指导,县级史志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发动、业务指导、初稿初审、审查备案等工作,乡镇(村)需要成立乡镇村志编纂委员会,组建编写专班,负责资料搜集、篇目设计、志稿撰写、内部评审等工作,经县级史志机构审查验收后方可出版,出版后报备市史志机构。

(二)加强乡镇(村)修志基本保障。各级要把乡镇志编修作为文化振兴的重要任务,纳入工作规划,把乡镇(村)志编纂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县级史志机构要加强业务指导和规范管理,及时研究解决编修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搞好资源整合,将乡镇志编修纳入乡村振兴工程,为乡镇志编修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

(三)加强基层修志队伍建设。编纂乡镇(村)志是文化振兴的载体,以政治立场坚定之人编纂政治立场坚定之书,有利于把牢乡镇(村)志工作的政治方向乡镇(村)志编纂工作关键在人,必须有人去实施。一部合格的(村),要反映出一个村的历史和现状,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各个方面各行业涉及改革、党建民生等方面要求覆盖要全面,数据要准确,叙述要顺达,文字要凝练。编纂人员的综合素质要求是较,对知识面的要求是较精深要发挥史志机构专职人员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分层次开展对乡镇志主编、主笔及参修人员的业务培训,组织和动员专家学者、老干部、老党员、老教师以及有关人员参与乡镇编修工作中来。

(四)加强乡村文化传承。各乡镇(村)村基础条件各不相同经济基础不平衡,编纂乡镇村志的有关工作条件、编纂队伍、预算经费等客观条件也各不相同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先扶志、扶贫必扶智”的指示精神加大对乡镇村志编修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力度,让他们了解志书编纂的基本规范、体例和功用;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在建设美丽乡村同时,建设方志馆、村史馆,激发干部群众对助力乡村文化振兴的动力。要进一步探索用人们喜闻乐见的方式利用地方志书传播地方史,利用(村)历史变革的趣味性事件,注重文化传承,方便群众了解(村)历史、名人轶事,鼓励和倡导全社会“读志用志”、“读鉴用鉴”,用历史的智慧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为实现乡村振兴做出应有的成效和成果。

                                                            (撰稿:邹晓魁)